依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第682号令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******有限公司年收储20万吨玉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年收储20万吨玉米建设项目
二、地 点: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土桥镇十四户村(原十四户粮库)
******有限公司
四、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,详见附件。
五、公示时间:2024年2月8日起20个工作日。
六、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李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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